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张家港市食安办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元旦春节专项)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蔬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12大类食品650批次样品,检出2批次不合格。
主要发现不合格鸡蛋2批次,氟苯尼考、甲氧苄啶超标。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不合格食品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张家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