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建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生产项目 |
张家港保税区上海路8号 |
张家港开升电子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名恒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年产30万套/年新能源电池箱体 |
废气: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工业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电泳、平板喷涂废气及烘干废气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通过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制纯水浓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污水处理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基础、建筑隔声等措施,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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