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优发娱乐_优发国际-游戏官网: > 张家港市统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统计信息 > 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发布

2023年张家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来源:张家港市统计局发布时间:2024-05-13 15:05:22访问量:字体

2023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紧扣“现代化建设先锋年”工作主题,与时俱进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科学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全力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较好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一、综合

经济运行稳定向好。初步核算全市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65.80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3.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09亿元,增长5.6%;第二产业增加值1681.35亿元,增长3.6%;第三产业增加值1653.36亿元,增长3.6%,三次产业比重为0.9∶50.0∶49.1。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3.31万元,增长3.7%。

财政收入保持增长。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07亿元,增长8.2%,其中税收收入190.84亿元,税收占比80.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4.44亿元,其中用于民生的城乡公共服务支出192.10亿元,占比81.9%。

城镇化率持续提升。年末常住人口14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74万人,下降0.5%。城镇常住人口108.13万人,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5.1%,比年初提升0.7个百分点。年末户籍总人口92万人,出生人口3495人,死亡人口9557人,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6.55‰。

市场主体注入活力。全年新设市场主体25362户,其中新设企业8382户。年末全市共有市场主体22.37万户,其中企业7.90万户,比上年增长11.7%,个体工商户14.47万户,比上年增长12.7%。

就业形势保持良好。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853人,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人员666人,本市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9%以上,其中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率100%。发放稳岗返还补贴1.14亿元,涉及27808家企业。

二、农业

农业生产平稳增长。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7.43亿元,增长3.5%。其中农业产值36.36亿元,林业产值5.61亿元,牧业产值3.32亿元,渔业产值2.81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9.32亿元。全年粮食实现稳产目标,播种面积47.22万亩,增长0.2%;总产量22.30万吨,增长0.7%。主要农产品中,蔬菜产量26.43万吨,增长0.4%;猪肉产量3005吨,增长33.1%;水产品产量9555吨,增长0.5%。

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全市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8万亩,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22.08万亩。全市农机总动力30.43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99.65%,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81.97%。农业电子商务销售额21.27亿元,新增苏州市智慧农业示范生产场景3家,农业物联网推广应用面积14592亩。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638.32亿元。其中装备制造业实现产值840.98亿元,同比增长5.8%,增加值同比增长7.8%;装备制造业中汽车制造业实现产值269.38亿元,同比增长16.2%。全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220.42亿元,占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39.4%,高于同期0.5个百分点。

建筑业稳步发展。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51.83亿元,增长4.1%。其中建筑、安装工程产值248.96亿元,增长3.3%;竣工产值213.42亿元,增长40.3%,竣工率为84.7%。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房屋施工面积1522.27万平方米,下降12.4%,其中新开工面积346.12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投资总量整体平稳。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47.22亿元,增长0.4%。其中第二产业投资239.44亿元,增长11.8%;第三产业投资307.43亿元,下降6.8%;第一产业投资0.35亿元。

创新投入力度加强。全市完成新兴产业投资253.21亿元,增长14.5%,占固定资产投资的46.3%,比上年提高5.7个百分点,其中新材料、新能源、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行业投资分别增长35.3%、26.7%、23.9%、22.9%、4.4%。

房地产市场趋于平稳。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05.59亿元,增长2.8%。房屋施工面积1284.00万平方米,下降3.4%,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142.22万平方米;本年房屋竣工面积288.40万平方米。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209.13万平方米,与去年持平。

五、国内贸易、开放型经济

消费市场逐步活跃。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6.31亿元,同比增长6.0%。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分类零售额中,金银珠宝类增长39.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9.8%;汽车类下降1.8%,其中新能源汽车增长61.5%;粮油、食品类下降5.6%;石油及制品类下降6.6%。

对外贸易有所收缩。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2835.1亿元,同比下降8.5%。其中进口总额1559.3亿元,下降10.7%;出口总额1275.8亿元,下降5.8%。一般贸易进出口总额2505.3亿元,下降8.0%,占比为88.4%。

双向开放持续增进。全年新批外资企业76家,新增注册外资11.74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81亿美元。新增境外投资项目38个,中方协议投资额5.13亿美元。实际投资额(含再投资)3.72亿美元。

六、金融、证券和保险

金融信贷稳健运行。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6138.71亿元,比年初增加932.85亿元,增长17.9%;本外币贷款余额4790.50亿元,比年初增加646.13亿元,增长15.6%。住户存款余额2431.37亿元,比年初增加342.77亿元,增长16.4%;个人消费贷款余额831.97亿元,下降5.3%。

资本市场持续扩容。全市新增上市企业3家、资本市场直接融资38.13亿元。年末上市企业累计达34家,其中境内上市企业32家(科创板6家)。“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77家。

保险收入平稳增长。全口径保险业务收入80.27亿元,增长8.9%。保险理赔支出24.51亿元,增长24.9%。

七、交通运输和邮政通信

交通运输加快发展。全市货物运输周转量完成73.65亿吨公里,同比增长7.4%。港口货物吞吐量2.52亿吨,同比增长3.3%;外贸进出口运量7043.5万吨,同比增长9.6%;集装箱吞吐量100.8万标箱,同比增长19.2%。

公铁客运蓬勃运营。全市公交运营汽车达到723辆,其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达502辆。公交路数达到66路。公共汽车客运总量2418.2万人次,同比增长22.3%。高铁列车停站对数83.5对/天,铁路客运总量577.5万人次,同比增长225%。

邮政通信稳步运行。全市实现邮政业务总量12.91亿元,同比下降3.1%,邮政函件业务151.98万件,包裹业务1.81万件;快递业务9288.53万件,快递业务收入12.45亿元。通信业务总收入22.91亿元。年末移动电话用户201.94万户,固定互联网宽带用户82.10万户。

八、科技、人才和教育

创新活力不断注入。年内净增高新技术企业123家,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达1078家。新开工科创孵化载体面积66.06万平方米,新增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家,新增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5家,新增产学研合作项目245项。引进科技招商项目1880项。苏州市瞪羚计划入库数同比增长70.2%,增速列苏州第一;3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获评省级绩效评价“优秀”等次,优秀数量列苏南县(市)第一。

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全市新增张家港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112名。新增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人才20人、省“双创计划”人才17人、“姑苏计划”人才39人,长期引进外国专家82人。在全国首创“县域创新格次赋分机制”、首发“产业专家创新资源平台”;获评苏州市唯一的外国专家江苏省“友谊奖”。

教育事业优质发展。全市各类学校183所,在校学生23.12万人,专任教师15805人。其中高校2所,在校学生17139人,专任教师558人;普通中学45所,在校学生61189人,专任教师4850人;小学41所,在校学生102654人,专任教师6138人;幼儿园89所,在园幼儿36601人,专任教师3153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实地核查评估验收;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的评估认定(苏州唯一)。

九、文化、体育和旅游

文化事业精彩纷呈。全市累计建成24小时图书馆驿站56家;市级图书馆总藏书量313.14万册,其中图书301.49万册;博物馆共有文物藏品5942件(套)。国有文艺院团总计演出3700场次(锡剧190场,评弹3510场)。群星艺术团等5个项目入选江苏省“优秀群众文化团队”、“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打造名单,“长江文化节”和“肖家巷双创中心”分别入选首届中国群众文化品牌发展大会文化活动品牌(提名案例)、公共文化空间品牌(提名案例)。截至2023年底,“友爱港城新时代文明实践智慧云平台”注册志愿者达30.95万名,注册志愿团队1352支,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26万小时。

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5.73平方米,万人拥有健身设施数92.29件。义务教育阶段累计建成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44所、全国校园篮球特色学校4所、江苏省足球后备人才示范学校3所,张家港市体育运动学校获评“国家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在第十九届杭州亚运会上,张家港共斩获3金1银1铜,参赛人数、参赛项目、获奖数量皆突破历史。承办省级以上赛事活动10余项,获评“江苏省全民运动健身模范乡镇(街道)试点单位”,荣获江苏省县级体育重点工作督查“五连冠”。全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旅游事业不断推进。全市有国家AAAA旅游景区4个,国家AAA级旅游景区2个,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1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省级工业旅游区2个,省级非遗旅游体验基地1个,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1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沙洲优黄文化园入选苏州市首家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凤凰镇双塘村“传承活态非遗,寻味美丽乡愁”创新体验产品入选江苏省乡村旅游业态创新示范产品。

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

生态治理深入推进。全市PM2.5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达82.5%。综合整治劣Ⅴ类水体78条,疏浚河道281条,建设幸福河湖100条。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通过水利部中期评估,国家节水型城市通过第四轮复核。13个国省考断面及19条主要通江河道水质优Ш比例均达到100%。

绿色发展成效显著。全市完成造林852.15亩,其中长江沿岸造林202.2亩,建成1个省级绿美村庄。林木覆盖率达20.36%。我市森林和湿地资源管护工作成效明显被省政府授予督查激励通报;获评苏州市林长制激励县级市(区)。

十一、人民生活、卫生事业和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883元,增长4.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812元,增长4.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032元,增长6.3%。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2824元,增长8.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8116元,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799元,增长10.5%。

医疗卫生供给优化。全市拥有卫生机构537个,其中医院37所;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总数14877人,卫生技术人员1223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004人,核定床位数9753张。全市村(居)民医疗互助已覆盖203个村(社区),61.85万人,募集资金超3.2亿元,补助总额2.61亿元。八大类慢性病患者配药不出镇(区)比例达80%,不出社区比例达50%。

社会保障提档升级。全年新增社保参保人员5.1万人。全年发放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救助金3495.09万元,其中低保生活救助金2281.62万元,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生活救助金331.22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882.25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679.42万元,困难家庭学生慈善助学金154.8万元。新增医保参保人员3.2万人。享受医疗救助的特定困难人员12.88万人次,发放救助金2978.55万元;享受大病保险2.2万人,发放大病保险补偿款1.63亿元。享受长期护理保险5383人,待遇支出0.44亿元。新增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3.46万人,净增灵活就业人员8290人。

民生项目精准优化。年度20个民生实事项目、663个民生微实事项目高效推进。安置房竣工面积225.6万平方米,安置过渡户9092户。新增城镇天然气配套用户2.8万户,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改造5个,完成开放式老旧小区架空通信线路整治677幢,完成老住宅区天然气改造5132户。更换LED路灯灯具893套。新增改造公共停车位3000余个。完成农贸市场改造提升5家。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完成“三定一督”四分类小区升级改造528个。城镇新(改)建市政环卫公厕40座。

养老事业保障有力。全市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50783人,占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人口的17.8%。年内建成3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0家老年人助餐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点)实现村(社区)全覆盖,社会化运营率100%。全市共有养老机构41个,总床位9502张,护理型床位数占比100%。



注:1.本公报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资料来源:本文中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户籍人口、民用汽车数据来自公安局;市场主体、农贸市场数据来自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业、社会保险数据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数据来自农业农村局;开放型经济数据来自商务局;金融、证券、上市公司数据来自金融监管局;保险数据来自银保监会;交通基础设施、公铁客运、港口货物吞吐量和快递业务数据来自交通运输局;通信业务数据来自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和江苏有线张家港分公司;科技创新、人才数据来自科学技术局、组织部;教育数据来自教育局;文化、体育、旅游数据来自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环境保护数据来自生态环境局;水体整治数据来自水务局;林地、复垦面积数据来自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居民收支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张家港调查队;医疗卫生数据来自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险数据来自医疗保障局;社会救助、养老数据来自民政局;住房公积金数据来自公积金管理中心;保障性住房数据来自住建局;城市设施数据来自城市管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回到顶部